各函授站(教学点):
请认真做好2017年度学生评优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报送我院。
1、评优标准
按照《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评选出院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同时在院级基础上按照《浙江理工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学生手册》第八条)评选出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特殊情况说明
平均成绩统一用加权平均分;如果评优不按加权平均成绩排名推荐,要求说明成绩好但未推荐的原因,以及排名靠后的学生推荐的理由,要求材料详实。
3、评优材料报送
评优材料分为登记表和汇总表,登记表一式两份(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名)。具体表格在附件下载。评优材料请于6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须盖章)和电子稿汇总表同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