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做好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04    被阅览数: 次    来源:学生工作办公室

各函授站(教学点):

为了更好地开展新学期的各项学生工作,望各函授站(教学点)做好以下各项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报送我院:

一、建立学生管理工作的联系机制和反馈机制。4月10日前)

1、各站点须在教室和学生寝室的显著位置公布: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站点负责人及班主任的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其中: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联系人:郭超,联系电话:0571-88929604,电子信箱:guochao100@foxmail.com。

2、及时更新和报备各站点学生工作负责人的信息,以便联系和材料寄送。具体信息包括:

教学点

姓名

手机

办公电话

职务

QQ

通讯地址

邮编

 

 

 

 

 

 

 

 

二、认真做好2015年度学生评优工作。

1、评优标准

按照《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评选出院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同时在院级基础上按照《浙江理工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学生手册》第八条)评选出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特殊情况说明

不参评站点理由与说明要求盖章传真;平均成绩统一用加权平均分;如果评优不按加权平均成绩排名推荐,要求说明成绩好但未推荐的原因,以及排名靠后的学生推荐的理由,要求材料详实。

3、评优材料报送

评优材料分为登记表和汇总表,登记表一式两份(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名)。具体表格到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学生工作专栏下载。评优材料请于4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须盖章)和电子稿汇总表同时报送。

三、开展各类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和实践活动。

1、根据各点站的学生具体情况,报送2016学年第一学期或全年的学生工作计划。同时如需要继续教育学院领导和教师参与或支持的活动,请做好备注和联系工作。(4月10前)

2、认真做好2016级新生入学报到和校史校情教育的各项工作和材料报送工作。(新生报到后3天内)

3、积极开展各类学生活动,及时报送各教学点站的学生工作和活动信息。

四、校友工作和毕业生离校教育(6月1日前)

1、根据学校校友工作的总体要求,维护和更新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校友信息库。请各站点报送报送2016届毕业生的信息。信息主要包括姓名,学号,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单位职务等。

2、提供该教学点(站)毕业的知名校友信息。

3、提供2016届夏季毕业生的离校教育时间及内容安排。

五、联系人

郭超,guochao100@foxmail.com,0571-88929604。通讯地址及邮编: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路118号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1室,310012。

 

 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一六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