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为了有计划地开展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学准备工作
1.落实教学任务安排。9月14日前,教学点将本学期课程安排表报学院,经审核后执行。课程教学安排务必落实好任课教师和教学场地,一旦确定不可随意变更。
2.落实教学条件保障。开学前,教学点按照学院指定的教材通知学生自行对照购买,保障课堂正常使用。做好教学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设备调试和环境卫生整治,确保新学期教学秩序安全、平稳、有序。
二、报到注册和补考
1.做好新学期学生报到注册工作(9月21日前)。在开学两周内完成学生报到注册工作,对于未能按期报到注册的学生,应尽快与学生本人取得联系并做好记录,因故不能继续学习的,应按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办理学籍异动手续,无故逾期两周未报到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2.做好开学初补考工作。补考时间一般安排在开学第一周,如有特殊情况推迟补考安排请向学院说明情况并备案。补考后,及时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三、学籍处理工作
做好本学期学籍异动处理。对于本学期按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申请退学、休学、复学、转专业、保留学籍的学生,应在开学两周内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1.注意清查以往学年提出的保留学籍、休学等情况,已达到保留或休学年限(一般为一学年)的,应及时提出恢复学籍、复学或退学申请。
2.特别注意对临近超出最长学习年限学生的预警、提醒、处理,对无故不参加教学活动、规定学习年限内不能完成学业、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应及时联系,按相关规定办理退学手续。
3.所有异动情况,均须从教务管理系统中提出申请,打印申请表,须经学生本人签字、教学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教学点公章后及时报我院审批。
4.退学及放弃入学资格的学生,除系统申请表外必须同时填写《放弃学籍申请》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由学生亲笔签名承诺后寄送我院审批。
上述各类学籍异动材料于9月21日前提交并寄送至学院。
学院以收到系统中打印出的学籍异动申请表为准审核各种异动情况,经审核并在系统中通过后方为异动成功。学籍处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在册在校学生的基本情况、教学安排以及学费、退费核算,各教学点务必认真对待,确保准确无误。
教学点在处理完各种学籍异动后,于9月30日前将学生证带至我院办理注册手续。学生证按班级和学号排放整齐,不得自行加盖注册章。
四、课程教学安排
本学期2023级、2024级课程教学分为主讲教师直播教学和辅导教师线下面授两部分(个别课程包含在线视频课程资源学习),教学进程安排详见下表。直播教学由学院通过弘成平台统一组织实施,各教学点需按照课表安排组织学生按时参加直播教学;线下面授由各教学点按要求组织实施,第一次线下面授辅导安排在10月21日—11月17日之间进行,第二次线下面授辅导安排在12月2日-12月22日之间进行。
各专业课程考核安排在第16-18周进行,以线上统考和线下组织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以学院期末课程考核安排通知为准。
周次 |
日期 |
教学安排 |
备注 |
第1-2周 |
9.9-9.22 |
教学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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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周 |
9.23-10.20 |
第一阶段直播教学 |
工作日晚 18:30-20:55 部分课程安排在周日 |
第7-10周 |
10.21-11.17 |
第一次线下面授辅导 |
周末 |
第11-12周 |
11.18-12.1 |
第二阶段直播教学 |
工作日晚 18:30-20:55 部分课程安排在周日 |
第13-15周 |
12.2-12.22 |
第二次线下面授辅导 |
周末 |
第16-18周 |
12.23-1.12 |
期末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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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师管理及教材选用
强化教师资格审核,加强师德师风管理。根据我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和学院任课教师管理办法,加强主讲教师和辅导教师资格审查,聘用教师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熟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规律,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能够胜任所承担的教学工作任务。
2.原则上应具有高校教学经验、相关工作经历和教师资格,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属于教师所学专业领域或具有相似的专业教育背景和专业水平。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技能人员。
4.身体健康,在聘期内能保证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教学工作。
按照教学工作计划,2024年11月各教学点在报送2025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同时需报送任课教师信息及资料,经学院审查并报学校同意后方可承担教学任务。
本学期各专业课程教材均由主讲教师从教材目录中选定,教学点负责通知学生对照使用。
六、教务系统内排课及成绩管理
教学点务必在11月15日前按照要求进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核对更新课程、教师、学生基本信息,按照操作规范排课、生成教学班,做好成绩录入基础工作。系统内排课任课教师务必与实际相符,严禁张冠李戴、错排任课教师。
在2025年1月19日前,将本学期各年级期末课程考核成绩统一录入弘成教务管理平台。成绩录入须及时、准确,确保无误后在系统中提交并由任课教师签名,课程成绩单由教学点留存备查。学生课程成绩评定务必合理、客观、精准。免修课程成绩应填写原始资料上的成绩。补考成绩只能评定为“及格”“不及格”两类。
加强成绩管理,对存疑成绩进行核实,做好旷考学生和延长学习时间学生相应课程的重修安排,完成补考、重修成绩录入。
开展成绩查询及预警工作。通知学生通过弘成教务管理系统查询个人成绩(9月20日后)。对成绩录入状态为非正常态(补考或重修成绩未录入、录入错误等),毕业班学生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等情况逐一提醒、预警。
七、2025届专升本毕业生论文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按照2025届毕业论文进程推进工作,加强毕业论文各环节过程管理,严防学术不端等违纪情况发生,保证毕业论文质量。9月上旬完成选题入库,9月中下旬开始论文撰写,12月初完成论文初稿写作,2025年2月中旬完成论文评阅,3月初至5月上旬完成论文答辩。
同时,本学期须密切关注最长学习时间内已结业学生情况,做好所缺课程或毕业论文相关工作,10月20日前报送答辩计划,有序组织教学或答辩。12月1日前完成补修课程考核或毕业论文答辩,按要求提交结业换毕业申请及相关材料。
八、毕业生图像采集
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服〔2022〕10号)要求,2023年起学信网全面启用基于采集码的加密采集传输新模式。请相关教学点及早安排2023级学生(2025届毕业生)的毕业生信息采集(电子摄像),确保2025届毕业生毕业图像信息完整、规范。
九、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工作
2024年秋学期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报名工作已启动,相关报名及考试安排届时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具体通知为准。
十、教学检查及考试巡查工作
开展教学工作检查是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一项常规工作。教学检查以学院抽查和各教学点自查相结合方式开展,重点检查线下面授教学组织与管理、成绩管理、考试组织、教学档案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等方面的情况。各项检查工作以具体通知为准。
十一、材料报送
需报送的教学管理资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教学点须于9月14日前报送课表,9月20日前报送教学管理资料电子版,10月25日前报送教学管理资料纸质版,详见附件。
十二、联系方式
1.学生信息核对,在校生学籍异动。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1-88929609;
地址:杭州市文一路118号 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室。
2.在校生管理、教学材料存档、图像采集、毕业生管理。
联系人:陈老师、周老师,联系电话:0571—88495013;
地址:杭州市文一路118号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3室。
3.成绩管理、外语等级考试报名、教学材料电子版收集。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843806;
邮箱:pe_huhancheng@126.com;
4.学院网址:http://www.cj.zstu.edu.cn/。
附件 1.教学点须报送教学管理资料电子版纸质版相关要求
2.教学点须整理上报材料封面及目录样板
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