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为了有计划地开展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学准备工作
1.落实教学任务安排。9月16日前报送本学期课程安排表,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课表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2.落实教学条件保障。各教学点在开学前根据指定教材目录统一征订或通知学生自行购买教材,保障开学后教材到位。做好教学场所设备调试和环境卫生整治,确保新学期教学秩序安全、平稳、有序。
二、报到注册和开学补考
1.做好新学期学生报到注册工作(9月23日前)。要求在开学两周内完成学生报到注册工作,对于未能按期报到注册的学生,应尽快与学生本人取得联系并做好记录,因故不能继续学习的,应按学生手册的相关条款办理学籍异动手续,无故逾期两周未报到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2.做好开学初的学生缓考、补考工作。补考时间一般安排在开学第一周,如有特殊情况推迟补考安排并向学院报备后开展。缓、补考后,及时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三、学籍处理工作
1.对于本学期按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申请退学、转学、休学、复学、重修、保留学籍的学生,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①注意清查以往学年提出的保留学籍、休学等情况,已达到保留或休学年限(一般为一学年)的,应及时提出恢复学籍、复学或退学申请。②特别注意对临近超出最长学习年限学生的预警、提醒、处理,对无故不参加教学活动、规定学习年限内不能完成学业、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应及时逐一联系,按相关规定办理退学手续。③所有异动情况,均须从教务管理系统中提出申请,打印申请表,须经学生本人签字、教学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教学点公章后及时报我院审批。④退学及放弃入学资格的学生,除系统申请表外必须同时填写《放弃学籍申请》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由学生亲笔签名承诺后寄送我院审批。集中性的退学、复学、转专业等申请材料在9月23日前提交学院。
2.清查在校生中所有应征入伍的学生是否均已办理保留学籍(凭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手续,如之前有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务必在9月30日前抓紧补办,并由教学点出具“关于清查参军入伍学生办理保留学籍情况的说明”。
3.我院以收到系统中打印出的学籍异动申请表为准审核各种异动情况,经审批同意后,在系统中通过方为异动成功。学籍处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在册在校学生的基本情况以及学费、退费核算,请教学点务必认真对待,确保准确无误。
四、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工作
2023年秋学期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报名工作已于开学前启动,目前已完成预报名及信息核对,相关考试安排以届时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具体通知为准。
五、课程教学安排
(一)老生(非2023级)教学安排。各专业务必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安排课程教学,老生各专业课程需按要求制订教学进度安排和自学指导书(9月16日前完成)。函授课程面授教学课时须严格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学时执行,建议各教学点于10月15日之前完成本学期第一次面授,12月31日前完成第二次面授及考试,放假前将本学期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第一次课程面授和第二次课程面授时间安排至少要求间隔一个月。本学期老生各专业相关网络辅助视频课件已在学院信息化教学平台开放,各教学点须按要求组织学生完成课程视频学习和作业任务。
(二)2023级学生教学安排。2023级课程教学分为主讲教师直播教学和辅导教师线下面授两部分(个别课程涉及自建在线视频课程资源)。直播教学由学院通过弘成平台统一组织实施,各教学点需按照直播教学进程安排(见下表)组织学生按时参加直播教学;面授辅导由各教学点按要求做好组织安排,2023级第一次线下面授辅导建议安排在10月16日—11月5日之间完成,第二次线下面授辅导安排在12月11日-12月24日之间完成。
周次 |
日期 |
教学安排 |
备注 |
第1周 |
9.11-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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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周 |
9.18-9.28 |
第一阶段直播教学 |
工作日晚18:30-20:55 |
第4周 |
10.2-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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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周 |
10.8-10.15 |
第一阶段直播教学 |
工作日晚18:30-20:55及周日白天 |
第6-8周 |
10.16-11.5 |
第一次线下面授 |
周末 |
第9-10周 |
11.6-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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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2周 |
11.20-12.3 |
第二阶段直播教学 |
工作日晚18:30-20:55及周日白天 |
第13周 |
12.4-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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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5周 |
12.11-12.24 |
第二次线下面授 |
周末 |
第16-18周 |
12.25-1.12 |
适时安排期末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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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新老生各专业课程考核安排在期末第16-17周进行,以线下考试为主,具体以学院期末课程考核安排通知为准。
六、下学期教学任务下达
2023年11月,学院下达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各教学点落实教学任务需报送辅导教师信息及教材信息。教学点报送辅导教师经学院审查并报学校同意后方可承担教学任务。专业课程使用的教材须从学院最新发布的教材参考目录中选择,如使用目录外教材,则须提前寄送样书进行审核,经审批后方可使用。
七、2024届毕业生论文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按照2024届毕业论文进程推进工作,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过程管理,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9月上旬完成选题入库及选题审核指导,9月中下旬开始论文写作,12月初完成论文初稿写作,2024年2月中旬完成论文评阅,2月下旬至5月上旬完成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八、毕业生图像采集
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服〔2022〕10号)要求,2023年起学信网全面启用基于采集码的加密采集传输新模式。请相关教学点适时安排2022级学生(2024届毕业生)的毕业生信息采集(电子摄像),确保2024届毕业生毕业图像信息完整、规范。
九、期末考核成绩管理
教学点务必在11月17日前按照要求进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核对、补充各项学生基本信息,按照操作规范排课、生成教学班,做好成绩录入基础准备工作。本学期末课程考核成绩,要求在2024年1月13日前完成录入,2023级录入在弘成平台,2022级及其他年级仍录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须及时、准确,确保无误后在系统中提交并打印单科成绩单由任课老师签名。根据有关规定,所有学生课程成绩评定务必合理。免修课程成绩应填写原始资料上的成绩。补考成绩只能评定为“及格”“不及格”两类。
十、教学检查工作
开展教学工作检查是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一项常规工作,教学检查以学院抽查和各教学点自查相结合方式开展,重点检查线下面授辅导教学组织与管理、考试组织等方面的情况。本学期各项检查工作以具体通知安排为准。
十一、材料报送
报送教学管理资料电子版和教学管理资料纸质版。教学点须在9月23日报送教学管理资料电子版,10月30日前报送教学管理资料纸质版,详见附件1。
相关工作岗位管理人员联系方式如下:
1.在校生学籍异动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929609
地址:杭州市文一路118号 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室 邮编:310012
2.在校生管理、教学材料存档、图像采集、毕业生管理
联系电话:陈老师0571—88495013
地址:杭州市文一路118号 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3室 邮编:310012
3.成绩管理、外语等级考试报名、教学材料电子版收集
联系电话:胡老师0571-86843806 邮箱:pe_huhancheng@126.com
4.工作 QQ群号:30488368
5.网址:http://www.cj.zstu.edu.cn/
附件1.教学点须报送教学管理资料电子版纸质版相关要求
2.教学点须整理上报材料封面及目录样板
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