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为了有计划地开展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疫情防疫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和秋季开学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做好与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属地疾控单位的对接,完善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提高站位落实责任,充分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毫不动摇地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把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积极落实主体责任,排查风险隐患,补齐短板漏项,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应急机制,完善应急举措,如遇有突发紧急情况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送。切实将属地责任、学校责任、个人责任落实到位,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开学前做好师生健康监测和各类设备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对所有场所进行彻底的卫生清洁消毒。严格日常管理,确保秋季教学安全、平稳、有序。
二、报到注册和开学补考
1.做好新学期学生报到注册工作(9月19日前)。要求在开学两周内完成学生报到注册工作,对于未能按期报到注册的学生,应尽快与学生本人取得联系并做好记录,明确不能继续学习的,应按学生手册的相关条款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2.做好开学初的学生补考工作。补考时间一般安排在开学第一周,如有特殊情况推迟补考安排请向学院说明情况并备案。补考后,及时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对于补考后达到学生手册规定退学标准的情况,须通知学生本人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三、学籍处理工作
1.对于本学期按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申请退学、转学、休学、复学、重修、保留学籍的学生,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①注意清查以往学年提出的保留学籍、休学等情况,已达到保留或休学年限(一般为一学年)的,应及时提出恢复学籍、复学或退学申请。②特别注意对临近超出最长学习年限学生的预警、提醒、处理,对无故不参加教学活动、规定学习年限内不能完成学业、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应及时逐一联系,按相关规定办理退学手续。③所有异动情况,均须从教务管理系统中提出申请,打印申请表,须经学生本人签字、站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站点公章后及时报我院审批。④退学及取消入学资格的学生,除系统申请表外必须同时填写《放弃学籍申请》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由学生亲笔签名承诺后寄送我院审批。集中性的退学、复学、转专业等申请材料在9月19日前提交学院。
2.清查在校生中所有应征入伍的学生是否均已办理保留学籍(凭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手续,如之前有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务必在9月30日前抓紧补办,并由站点出具“关于清查参军入伍学生办理保留学籍情况的说明”。
3.我院以收到系统中打印出的学籍异动申请表为准审核各种异动情况,经审批同意后,在系统中通过方为异动成功。学籍处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在册在校学生的基本情况以及学费、退费核算,请函授站务必认真对待,确保准确无误。
四、英语等级考试
2022年秋学期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相关组织工作以届时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具体通知为准。
五、课程教学与考核
各专业务必按照专业培养计划安排课程教学,各课程需按要求制订教学进度安排和自学指导书(9月19日前)。函授课程面授教学课时须严格按照专业培养计划学时执行,坚持线下面授教学优先,要求各教学点10月底前完成本学期第一次面授,12月19日前完成第二次面授及考试,放假前将本学期成绩录入系统。第一次课程面授和第二次课程面授时间安排至少要求间隔一个月,对于只有一次面授课程安排的课程,建议安排在学期中间进行;受疫情不确定性影响,面授教学要做好线上教学预案。
本学期各专业网络辅助课程已在学院网络教学平台部署开放,各教学点必须安排教师对网络课程进行面授辅导及答疑,并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组织学生完成课程作业和课程考核。网络课程考核按照《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课程教学管理的通知》(继教政〔2022〕3号)执行,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55%(线上学习25%+在线作业10%+线下面授20%)和期末考核45%组成。
六、教材选用
严格执行教材选用审批制度。教学点选用的教材须从学院发布的教材参考目录中选择,如使用目录外的教材,则须寄送样书进行审批,经过审批后方可征订。如发现未严格按照规定选用教材的,要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022年11月,预报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同时,报送教材选用计划。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教师师德师风管理。同时积极做好2023学年主讲和兼职教师的选拔推荐工作。
七、2023届毕业生论文(设计)
根据《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按照2023届毕业论文进程推进工作,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过程管理,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9月初完成选题入库及选题审核,9月中旬开始论文写作,12月上旬完成论文初稿写作,2023年2月中旬完成论文评阅,2月下旬至5月上旬完成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八、毕业生图像采集
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服〔2022〕10号)要求,2023年起学信网将全面启用基于采集码的加密采集传输新模式:
1.时间节点:基于采集码的采集传输新模式从2022年9月1日起全面启用,基于身份证件的采集传输旧模式2023年1月1日0时彻底关停(不再接收旧模式采集的图像),过渡期间新旧模式均可使用。
2.采集码查询途径:学生本人可通过学信网学信档案、学信网微信公众号和学信网手机APP获取本人采集码。
3.采集码查询范围:注册状态为“注册学籍”的继续教育学生,预计毕业年份为2022、2023年。
请相关站点适时安排2021级学生(2023届毕业生)的毕业生信息采集(电子摄像),对漏拍、未拍的学生及时安排补拍。请将新模式的操作方式告知每名毕业生,协调好图像采集单位,确保新旧模式顺利切换,确保2023届毕业生顺利完成毕业图像采集。
九、教务系统内排课
请各站点务必在11月13日前按照要求进入教学管理系统核对、补充各项学生基本信息,按照操作规范排课、生成教学班。并于2023年1月7日前将本学期成绩输入系统。成绩录入须及时、准确,确保无误后在系统中提交并打印单科成绩单由任课老师签名。成绩单由教学点留存,待毕业时统一报送。根据有关规定,所有学生课程成绩评定务必合理。免修课程成绩应填写原始资料上的成绩。补考成绩只能评定为“及格”“不及格”两类。
成绩录入具体操作方法见我院公布的详细操作说明,可在教学点QQ工作群或学院网站下载。
十、教学检查及考试巡查工作
开展教学工作检查是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一项常规工作,教学检查以学院抽查和各教学点自查相结合方式开展,重点检查疫情防控、面授教学组织与管理、考试组织等方面的情况。本学期各项检查工作以具体通知安排为准。
十一、学生成绩查询
教学点须告之学生通过登陆我院网站进行成绩查询(网站主页—便捷服务—成教成绩网上录入与查询—信息查询—成绩查询)。学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均为本人学号。
十二、教学材料报送
报送教学管理资料电子版和教学管理资料纸质版。各教学点须在9月19日报送教学管理资料电子版,10月30日前报送教学管理资料纸质版,详见附件1。
十三、联系方式
1.学生信息核对,在校生学籍异动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929609
地址:杭州市文一路118号 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室邮编310012
2.在校生管理、教学材料存档、图像采集、毕业生管理
联系电话:陈老师0571—88495013
地址:杭州市文一路118号 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3室 邮编310012
3.成绩管理、外语等级考试报名、教学材料电子版收集
联系电话:胡老师0571-86843806 邮箱:pe_huhancheng@126.com
4.工作 QQ群号:30488368
5.网址:http://www.cj.zstu.edu.cn/
附件1.教学点须报送教学管理资料电子版纸质版相关要求
2.教学点须整理上报材料封面及目录样板
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