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为了有计划地开展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学准备工作
1.落实教学任务安排。3月9日前将本学期课程安排表报学院,经审核后执行。课程教学安排务必落实好任课教师和教学场地,一旦确定不可随意变更。
2.落实教学条件保障。开学前,各教学点需按照学院指定的教材目录清单通知学生自行对照购买教材,保障课堂正常使用。做好教学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设备调试和环境卫生整治,确保新学期教学秩序安全、平稳、有序。
二、报到注册和新生信息核对工作
1.做好新学期学生的报到注册工作(3月9日前)。在开学两周内完成学生报到注册工作,对于未能按期报到注册的学生,应尽快与学生本人取得联系并做好记录,因故不能继续学习的,应按学籍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办理学籍异动手续,无故逾期两周未报到注册者按放弃入学资格或自动退学处理。
2.做好2025级新生信息核对工作(3月9日前)。确定2025级新生名单后,教学点管理人员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认真核对新生基本信息,如发现学生信息错误,请及时报学院修改。具体操作步骤为“登录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学生管理—查询统计打印—学生名单打印—学生信息核对表打印”,确保每位学生在学生信息核对表上签名,并将签名后的核对表报送我院学籍管理岗。通知每位2025级新生登录学院教务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仔细核对并补充个人信息(网址为https://cjstudy.zstu.edu.cn/,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学号后6位),在线填写新生登记卡。学生基本信息库是学生毕业时学历信息电子注册的重要数据信息来源,不得有误,请各教学点高度重视,保证学生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三、补考及学籍处理工作
1.做好开学初补考工作。补考时间一般安排在开学第一周,如有特殊情况推迟考试安排的,需向学院说明情况并备案。各教学点需按要求严格组织补考,及时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2.做好本学期学籍异动处理。对于本学期按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申请退学、休学、复学、转专业、保留学籍的学生,应在开学两周内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①注意清查以往学年提出的保留学籍、休学等情况,已达到保留或休学年限(一般为一学年)的,应及时提出恢复学籍、复学或退学申请。
②特别注意对临近超出最长学习年限学生的预警、提醒、处理,对无故不参加教学活动、规定学习年限内不能完成学业、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应及时联系,按相关规定办理退学手续。
③所有异动情况,均须从教务管理系统中提出申请,打印申请表,须经学生本人签字、教学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教学点公章后及时报我院审批。
④退学及放弃入学资格的学生,除系统申请表外必须同时填写《放弃学籍申请》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由学生亲笔签名承诺后寄送我院审批。
上述各类学籍异动材料于3月10日前提交并寄送至学院。
学院以收到系统中打印出的学籍异动申请表为准审核各种异动情况,经审核并在系统中通过后方为异动成功。学籍处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在册在校学生的基本情况、教学安排以及学费、退费核算,各教学点务必认真对待,确保准确无误。
教学点在处理完各种学籍异动后,于3月30日前将学生证带至我院办理注册手续。学生证按班级和学号排放整齐(包括2025级新生),不得自行加盖注册章。
四、课程教学安排
(一)毕业班教学安排。2023级直播课程安排在4月13日前完成,各教学点须在4月20日前完成线下辅导和课程考核,并在4月27日前完成除毕业论文外所有课程成绩录入及预审。
(二)2024级、2025级教学安排。2023级、2024级课程教学分为主讲教师直播教学和辅导教师线下面授两部分(个别课程包含在线视频课程资源学习)。直播教学由学院通过弘成平台统一组织实施,各教学点需按照课表安排组织学生按时参加直播教学。线下面授由各教学点按要求做好组织安排,第一次线下面授辅导安排在3月29日—4月27日之间进行,第二次线下面授辅导安排在5月19日-6月8日之间进行。各专业课程考核安排在第16-17周进行,以线上统考和线下组织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以学院期末课程考核安排通知为准。
周次 |
日期 |
教学安排 |
备注 |
第1-2周 |
2.21-3.9 |
教学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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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周 |
3.10-3.30 |
第一阶段直播教学 |
工作日晚 18:30-20:55 |
第6-10周 |
3.31-5.4 |
第一次线下面授辅导 |
周末 |
第11-12周 |
5.5-5.18 |
第二阶段直播教学 |
工作日晚 18:30-20:55 个别课程第12周周日 |
第13-15周 |
5.19-6.8 |
第二次线下面授辅导 |
周末 |
第16-17周 |
6.6-6.22 |
期末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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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师管理及教材选用
强化教师资格审核,加强师德师风管理,经教学点选聘并报学院认定的辅导教师每学期授课前均应签署师德师风承诺书。根据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和学院任课教师管理办法,加强任课教师资格审查,聘用教师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熟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规律,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能够胜任所承担的教学工作任务。
2.原则上应具有高校教学经验、相关工作经历和教师资格,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属于教师所学专业领域或具有相似的专业教育背景和专业水平。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技能人员;。
4.身体健康,在聘期内能保证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教学工作。
按照教学工作要求,2025年5月,各教学点在报送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同时需报送任课教师信息及资料,经学院审查并报学校同意后方可承担教学任务,同时做好2026届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选拔和储备。
各专业课程教材均由主讲教师从教材目录中选定,教学点负责通知学生对照使用。
六、教务系统内排课及成绩管理工作
教学点务必在4月20日前按照要求进入弘成教务管理平台完成本学期辅导教师任务安排,具体操作步骤:教务管理-辅导教师分配学生-按班级分配。平台中所安排的辅导教师需与选聘教师及实际执行情况一致。在6月27日前(毕业班除外),将本学期期末课程考核成绩统一录入弘成教务管理平台。成绩录入须及时、准确,确保无误后在系统中提交并打印单科成绩单由任课老师签名,做好成绩单留存备查。学生课程成绩评定务必合理、客观、精准。免修课程成绩应填写原始资料上的成绩。补考成绩只能评定为“及格”“不及格”两类。
加强学生成绩管理,对存疑成绩进行核实,做好旷考学生和延长学习时间学生相应课程的重修安排,完成补考、重修成绩录入。
开展成绩查询及预警工作。通知学生通过弘成教务管理系统查询个人成绩(3月20日后)。对成绩录入状态为非正常态(补考或重修成绩未录入、录入错误等),毕业班学生总学分低于50、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在籍延长学习时间学生总学分低于53等情况逐一提醒、预警。
七、2025届夏季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切实按照2025届毕业论文进程安排推进工作,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过程管理,严防学术不端等违纪情况发生,保障毕业论文(设计)质量。3月初开始有序开展论文答辩工作,4月30日前完成一轮论文答辩,5月11日前完成非学位二轮答辩;5月16日前完成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提交,5月30日前完成毕设系统毕业论文答辩后修订终稿提交,6月15日前完成学位论文抽检稿提交。
八、毕业生图像采集
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服〔2022〕10号)要求,毕业生图像采集需符合学信网全面启用基于采集码的加密采集传输新模式要求。
请各站点逐一排查2025届预计毕业生的毕业生图像信息(纸质、电子照片)采集情况、上网情况,对漏拍、未拍的学生及时通知补拍,3月30日前完成所有2025届预计毕业生的毕业图像采集工作并上传至学信网。对于已反馈的人像比对未通过的学生,须进一步核实并重新提供学历照片。
九、英语等级考试工作
2025年春学期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工作已启动,相关考试安排以届时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具体通知为准。
十、教学检查及考试巡查工作
教学检查以学院抽查和教学点自查相结合方式开展,重点检查论文答辩、面授教学、成绩管理、考试组织、教学档案等方面的情况,各项检查工作以具体通知安排为准。
十一、材料报送
教学管理资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教学点须在3月10日前报送课表,3月20日前报送其他教学管理资料电子版,4月12日前报送纸质版,详见附件。
十二、联系方式
1.学生信息核对,在校生学籍异动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929609
地址:杭州市文一路118号 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室 邮编:310012
2.在校生管理、教学材料存档、图像采集、毕业生管理
联系人:陈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495013
地址:杭州市文一路118号 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3室 邮编:310012
3.成绩管理、外语等级考试报名、教学材料电子版收集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843806
邮箱:pe_huhancheng@126.com
4.工作 QQ群号:30488368
5.学院网址:http://www.cj.zstu.edu.cn/
附件1.教学点须报送教学管理资料电子版纸质版相关要求
2.教学点须整理上报材料封面及目录样板
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