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学点:
毕业论文(设计)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是对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综合检验,是学生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教高教(2023)5号)等规定,为做好2026届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现结合学院实际,就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教学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各项工作。各校外教学点须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成立以教学点负责人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全面负责本教学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组织、管理、落实,做好指导教师选聘、宣传动员、质量监控保障工作进度,提高论文质量。
2.严格过程管理,切实保障质量。学院继续使用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实行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全流程线上管理。在系统内完成申请学位毕业论文的选题、初稿、指导教师评阅、评阅教师评阅、终稿、抽检稿等各项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做好非申请学位毕业论文的选题、初稿、答辩稿工作。实现全程监控、全员覆盖,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教学点须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对标上级、学校等各项管理要求,确保管理过程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有序性,保障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稳步提高。
3.做好合理选择,实行分类管理。学生本人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学习基础,在毕业论文环节自主、自愿提出申请学位或非申请学位,学校针对两类情况采取分类管理。申请学位为单向流程,采用分层选择机制。教学点须做好全方位宣传与沟通,引导学生严肃对待、客观评判、合理选择,避免盲目性和不合理性。选择应由学生本人完成,严禁一切代为选择、代为申请、代为办理行为。学生通过维普系统选择“是否申请学位”视为本人意愿并将直接影响学位授予结果。
4.严控时间节点,杜绝学术不端。学生、指导老师、管理人员等须按要求在各个环节、时间节点前完成相关任务,逾期未完成者系统将自动终止其后续流程,不予延迟办理。拟申请学位的学生如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题、提交稿件、通过评阅、参加答辩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学位,转入非学位流程。各教学点要加强对学生的学术诚信教育,引导学生遵守学术规范、严守学术道德,坚决抵制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
二、时间安排和要求
1.2025年7月,学生名单确认及指导教师选聘。7月20日前,各教学点确认2026届纳入毕设系统管理学生名单(含申请延毕重修毕业论文且已缴纳重修费者),报送拟聘用论文指导教师基本信息材料,7月底前学院完成论文指导教师资质审核。
2.2025年8月,学生分类选择及完成选题申报。8月上旬,学院完成毕设系统优化升级及师生信息等基础数据部署。教学点结合学生学习情况等逐一与学生进行沟通、说明,确认学生选择意向,8月20日前学生在维普系统中完成是否申请学位选择并签署、提交告知书。在此期间,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按要求选题,申请学位论文选题时还应按要求提交支撑材料,8月31日前在系统内完成选题申报和指导老师审阅。
3.2025年9月中旬,完成选题审核。9月20日前,学院组织审题教师对申请学位论文选题进行审核,重点审查论文选题与专业培养目标的一致性、选题可行性等,未按期提交选题或选题审核未通过者转入非学位流程。非申请学位论文选题由指导教师负责审核。
4.2025年9月下旬至11月下旬,论文初稿撰写与指导老师评阅。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开展调研,撰写、修改毕业论文(设计)初稿。指导老师须对论文规范及质量全面把关,完成初稿评阅。申请学位的毕业论文经指导教师评定为中等及以上者方能进入学校组织的评阅,中等以下者转入非学位流程。
4.2025年12月上旬至2026年1月中旬,论文评阅。由学校组织评阅教师对符合要求的申请学位毕业论文严格评审,每篇论文评阅不超过2次;学生根据评阅意见修改,并在提交修改稿时使用修订模式、颜色标记等明确修改内容或提供修改说明;2次评阅未通过者转入非学位流程。非申请学位的毕业论文由指导教师负责评阅。
5.2026年3月初至5月上旬,完成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6.2026年5月1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及相关材料报送、审核工作。
三、撰写与指导
(一)毕业论文(设计)类型
1.毕业论文:
(1)理论研究类:学生须独立完成一项研究课题,根据专业和学科领域的热点问题,凝练出课题针对的学术问题,分析问题、提出方案、并进行建模、仿真和算例计算、得到结论等。
(2)实验研究类:学生必须独立通过科学实验完成一项研究课题,实验过程完整,实验逻辑严谨,取得足够的实验数据,有实验分析、对比与结论等内容。实验要有探索性,而非简单重复已有的工作。
(3)论题研究和调查统计类:学生必须独立完成,选题应关注学术前沿和研究热点,结合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和社会实际,谨防题目过大。论文要有一定的深度,有一定的创新性,论据充分、合理、有逻辑性。
2.毕业设计:
(4)工程设计类:学生要独立完成一个工程设计,可以是全部或具有局部完整性的部分,要有足够的设计工作量。包括必要的计算和图纸绘制,毕业设计图纸应符合制图标准。
(5)作品设计类:学生要独立完成一定功能的应用作品,包括设计与制作,实现设计预期功能,有可检验量化指标。
(6)软件设计类:学生要独立完成一个软件或者较大软件中的部分模块的编制,要有足够的编程工作量,并在计算机上完成程序调试工作。在相关的软件平台上进行程序运行,演示功能,给出运行结果。
(7)艺术设计、建筑、文艺创作设计类:学生须独立完成创作设计,有鲜明的主题,在设计理念,设计手法,应用技术,效果展示等方面有创新元素。杜绝低层次的临摹和抄袭。
(二)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选题可根据专业性质不同有所侧重、有所综合,遵循以下程序和原则:
1.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一般应由指导老师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推荐,学生结合自己专业特长、工作实践经验和兴趣等实际情况,与指导教师协商确定,或在征得指导教师同意的基础上自拟与本专业相关的题目。选题须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2.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要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应用价值,要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体现专业特色。选题应尽可能面向社会实际需求,结合工作实际,促进教学、科研、产业的有机结合。
3.题目要求简明扼要、切题,不超过 35 字(含副标题)。
4.毕业论文(设计)题目遵循“一人一题”原则,题目大小适中、份量适当。
5.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杜绝下列情况:
(1)偏离专业培养目标与专业不对口的;
(2)选题空泛,不聚焦或无实质性研究、设计内容;选题范围过于狭窄,达不到全面训练目的的;
(3)难度过大,明显不符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水平层次,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无法完成的;
(4)研究项目或案例非学生工作实践关联或不具备调研、研究条件的;所需实验室条件不具备、安全工作没有保障的;
(5)选题研究对象和内容纯属杜撰和拼凑的;
(6)三年内题目与研究内容相同的;
(7)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学生选用完全相同的一个题目的;
(8)同一指导老师指导的学生选用雷同主题的(如仅更换了研究案例等)
6.申请学位的毕业论文在系统内上报选题时应填写提交选题来源、研究方向、课题简介(主要任务与目标)、研究项目或案例基本情况、主要参考资料、选题任务书等信息,便于研判选题可行性。
7.选题申报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更原因,报学院批准。
(三)毕业论文(设计)撰写
1.完成选题环节的学生应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参考相关资料,按确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方案和进程计划执行。
2.毕业论文(设计)必须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学生应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对实际问题进行分析、阐述,突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注意“就事论理”,切忌“就事论事”。
3.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字数不少于8000字。论文(设计)稿件应观点明确、论据充分、结构严谨、语言通顺流畅、标点及行文格式正确、规范。
4.中文摘要300-500字,应重点阐述研究方法、研究对象、研究过程和关键研究结论。英文摘要与中文内容对应,切忌借助媒介机械翻译。
5.关键词3-5个,应体现文章核心主题。
6.参考文献不少于15篇,以近五年刊出文章为主,其中学位论文不超过1/3,如涉及国外研究综述,国外文献不少于5篇。正文及综述研究中引述他人的观点、统计数据或计算公式等必须注明出处、依次列出,并将参考文献编号以上标标注在引用处的右上角(如[1]、[1~3]、[1,3,5]等),杜绝所列参考文献与论文无实际关联等现象。
7.学生应培养自己严肃认真,求是务实的学术态度,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严禁抄袭、剽窃、代写、买卖论文等行为,一经发现与核实,将终止论文流程或取消论文成绩,取消学位申请资格,严格按照《浙江理工大学学生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
8.申请学位的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初稿、答辩稿、最终稿,逾期未完成者转入非学位流程或终止后续流程。论文(设计)具体格式要求参照新版《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规范》。
(四)毕业论文(设计)指导
1.指导教师任职条件
(1)符合学院学历继续教育任课教师聘用条件。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实际设计、研究工作经验,治学严谨、工作认真负责。
(2)身体健康、关爱学生,保障时间及精力投入,熟悉电脑办公软件及管理系统平台操作,具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经验者优先。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20人。
2.指导教师职责任务
(1)指导教师是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与质量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负责、按时做好指导、评阅工作。
(2)须主动学习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相关制度、各项要求,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培训,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程序,通过维普毕设管理系统完成全过程指导和评阅。
(3)在学术规范、学术诚信及毕业论文(设计)内容上对学生进行宣讲和指导,严格把关、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可能存在的学术不端行为,保障论文规范和质量。
(4)拟定毕业论文(设计)课题供学生选择或指导学生自行选题,指导学生进行参考文献、资料搜索查阅、完成开题报告及论文(设计)写作等各项工作。
(5)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对毕业论文(设计)初稿、答辩稿和终稿等进行批改、评阅,提出明确指导意见并返回学生修改,直至符合质量要求,明确评判等级后,方可允许学生进入下一个环节。
(6)指导和评阅过程须严肃、认真,工作量饱满。对申请学位的毕业论文指导不少于5次,在学生提交论文后3日内及时给予指导和意见反馈。在毕设系统内首次对毕业论文(设计)初稿进行评阅的意见不得少于100字,严禁使用空格、不当字符等代替具体评阅意见。评判初稿等级须认真、审慎、客观、公正,严禁“放水”“走过场”。
四、查重与检测
为进一步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学院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毕业论文进行查重和检测。对申请学位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测要求如下:
1.查重检测通过标准为重复率不高于20%。学院在学生提交评阅稿前、答辩前、毕业前分3次组织查重(含同届查重),申请学位毕业论文在系统内3次查重环节均只有一次机会,查重未通过者终止本轮申请学位流程,转入非学位流程、取消答辩成绩或终止本年度毕业论文。
2.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技术检测比例不高于40%。学生使用AI应遵守学术伦理规范和学术诚信要求,对AI生成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自查,并承担全部责任。不得使用AI生成毕业论文的主体内容与主要观点,不得用AI伪造应通过实证研究获得的素材,如数据、图像等,不得引用未经核实的AI生成的参考文献等。
学院在学生提交评阅稿前和答辩前分2次组织AIGC检测,学生均只有一次机会,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者流转非学位流程或终止本年度毕业论文。
3.查重和检测费用。由学院统一组织的查重和检测均不向学生产生费用。在提交初稿时,学院为学生提供一次免费AIGC检测机会,除此以外,学生另行查重或AIGC自测产生的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
学院在答辩前对非申请学位的毕业论文进行查重,通过标准为不高于30%。非申请学位论文不统一组织AIGC检测。
五、答辩及学位申请
所有通过毕业论文(设计)评阅的学生均须参加答辩,答辩原则上安排线下开展。答辩成绩为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按照五级计分制,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申请学位者参加由学校组织和安排教师担任组长的论文答辩,仅有一次申请学位的毕业论文答辩机会,答辩未通者可视情况参加非学位答辩、二辩或由非学位答辩小组评定成绩。答辩后,学院将抽取部分申请学位毕业论文再次组织评审,学生未按要求整改者取消申请学位资格。符合学位申请各项条件者,提交学位申请表(纸质),未按要求提交书面学位申请表者视为自动放弃。
非申请学位毕业论文评阅、答辩工作由教学点在学院指导下具体负责,时间进度总体符合学院工作安排,非学位答辩成绩最高为中等。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完成后,学生需按照答辩意见认真修改并确定论文终稿,按要求上传至毕设系统;通过学位申请资格审核者,还需上传抽检稿。毕业论文(设计)纸质装订稿由各教学点统一交学院存档。
六、其他
2026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模大、任务重,仍严格执行全员查重、全员答辩、全过程管理。希望各教学点高度重视、加强管理,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根据2026届毕业生情况及早部署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严格按照学院工作进程和要求推进完成工作。
联系人:陈老师 0571-88495013,张老师 0571-88495012
附件:
1.2026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程安排
2.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规范
3.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规范模板
4.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常用表格
5.浙江理工大学学生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
6.浙江理工大学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注意事项告知书
(附件2-6详见学院网站通知附件或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群)
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