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4-07 点击数:
为维护学校声誉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我院郑重提醒:
一、所有报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考生须拿到我校录取通知书后方可缴纳学费。
二、学生学费需统一缴至浙江理工大学本级账户,学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收缴学费。
特此提醒!
希望广大考生、家长提高警惕,不要轻信虚假承诺,避免上当受骗,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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