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1-12    被阅览数: 次    来源:

学院各科室、各项目管理中心:

     为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维护安全稳定,确保师生过一个平安、喜庆的假期,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及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寒假期间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提高师生防范意识。各中心要认真做好假期师生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防疫、防火、防盗、防诈骗、防寒防冻、防交通事故等安全防范意识。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乘坐合法车辆。合理安排出行,减少人员聚集,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公筷制、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假期离校后,务必锁好门、关好窗、关闭水龙头,切断电器设备电源,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不在办公室等场所存放大额现金及有价证券。

     二、提高认识,做好隐患检查和整改。放假前,各中心要对前期安全自查、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隐患落实整改。要结合冬季火灾易发、多发的特点,重点做好人员密集型场所的消防隐患整改工作。各中心要对生活区、学生公寓、实验(实训)室、食堂、商铺等重点部位和水电、教学、实验、消防、动力等重点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并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

     三、坚持不懈,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从严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认真做好寒假(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生活区门岗管理,加强师生员工假期出行活动管控,非必要不跨省出行;加强师生健康监测,寒假期间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积极推进疫苗接种,牢牢筑起免疫屏障;提前谋划开学工作,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防控要求,及时调整完善防控措施与开学安排,精准制订并实施开学工作方案。

     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来校返校人员限制进入生活区。14天内有省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跨市出行)的人员进入生活区,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疫情形势趋紧,将根据上级和属地管理部门要求,动态调整校园管控措施。

     四、提前准备,认真做好冬季灾害预防工作。寒假期间易发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各中心要认真制定防范预案,储备应急救援物资,组织应急演练,确保相关设施维护到位,应急响应及时有效。

     五、密切关注,加强学生离校管理。学生寒假期间原则上不留宿,各中心对假期期间学生去向要做好登记备案,分批有序组织学生离校,及时向学生、家长告知离校注意事项和假期疫情防控要求。要求学生离校前,务必做到锁好门、关好窗、关闭水龙头,切断电器设备的电源,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要求学生下学期根据学院开学通知按时有序返校,所有离校学生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得返校(生活区)。学生返校后及时清查汇报学生的返校情况。

     六、严格落实,做好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加强寒假期间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如遇突发事件,按程序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告。各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确定假期在校工作人员力量,安排人员在杭值班,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到位,确保寒假期间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各中心将寒假期间放假通知、安全自查情况表(附件1)、寒假期间值班安排表(附件2)于1月13日前报学院办公室备案,电子材料及纸质签字盖章材料扫描后发送至373679553@qq.com,纸质盖章的书面材料报下沙校区3N102办公室(联系电话:86843853)或文一校区202办公室彭老师处(联系电话:88929606)。                


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管理中心、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月10日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