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科室、各项目管理中心:
根据学校国庆节放假的通知安排,学校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7日。为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全力保障师生健康、生命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国庆期间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开展节前安全教育。国庆放假前,各中心要面向广大师生员工集中开展安全教育,结合当前安全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以疫情防控、防溺水、交通、消防、防诈、食品卫生等为主题的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师生远离各种危险地段,不参与各种高危游戏。
二、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各中心要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和制度,倡导师生员工就地就近过节,按照“非必要不离杭”“原则上不出省”的要求,尽量减少跨区域出行活动。提倡在市域范围内休闲度假,不前往高中低风险地区、实施临时性静态管理区域或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城市。师生员工确需离杭、离校的,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相关名单报学院备案;各中心要做好出行师生员工途中防疫指导和返校前远端管理,要求离杭人员入杭前24小时内登录支付宝“入杭报备登记”小程序进行报备,并向相应中心申请返校。
1.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各中心、全体师生员工及时查阅省防控办发布的最新《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划分情况》,密切关注政府发布(如浙江发布、杭州发布、钱塘发布等)的疫情通告,师生主动上报,各中心细致核查近7天旅居史情况;如有高中低风险地区或其他涉疫风险地区旅居史、确定为密接、次密接、健康码非绿码等情况,及时上报学校和社区,并按照上级和属地部门要求,严格执行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2.严控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原则,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数量和规模。除教育教学活动外,原则上不举办200人以上大型活动。对确需举办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的,需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向属地和学校审批报备。经审批同意举办的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活动主办方需提前开展风险评估,严格落实对参会人员近7天旅居史的“穿透式”询问,并按照校内外人员进校要求,核验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
3.加强校园保障服务。按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要求,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与预防性消毒工作,特别是教室、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措施,加强通风,做好环境监测、卫生清洁和消毒消杀。科学精准做好进校物品(包括快递、邮件及其他进校物品)管理,重点加强对进入校园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口物品的全方位、全链条、全过程闭环管理。加强在校师生物资保障,满足留校人员学习生活需要。
4.加强防控宣传引导。各中心要加大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师生员工树牢“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自觉遵守防控规定;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个人防护措施;提高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的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在教室、实验室、电梯、超市、校车等公共场所,需科学佩戴口罩;在食堂候餐时佩戴口罩,就餐时单向或隔位。各中心加强对师生佩戴口罩情况的督促和检查。
5.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加强与属地部门联防联控和应急协调联动,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处突能力。进一步做好疫情、舆情、校情“三情”联动,及时正面发声,回应师生关切。加强疫情期间师生的心理健康工作,引导师生提升心理适应力,及时疏导负面情绪。加强巡查检查,严防各类校园安全事故。
6.加强校门出入管理。各中心继续做好本中心师生员工、校外来访人员、住在校内的其他人员进出校园资格审批。严格落实进校戴口罩、亮码、测温、查验行程卡和核酸检测报告等制度。
校内人员进校要求。高中低风险地区或其他涉疫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省外非高中低风险地区返校的,需提供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间隔24小时以上)和落地检测;省内杭外非高中低风险地区返校的,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到杭后24小时内主动做1次核酸采样;在杭人员严格执行杭州市常态化核酸要求,每72小时自觉完成1次核酸采样。
校外人员进校要求。校外人员“非必要不进校”;省外非高中低风险地区来校的,需提供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间隔24小时以上)和落地检测;省内(包括杭州市内)非高中低风险地区来校的,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和落地检测;经审批同意的校外人员,在校内需科学佩戴口罩。严防社会闲散人员擅自进入校园。
三、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各科室、各中心要高度重视国庆假期安全工作,充分认识做好假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进校戴口罩、亮码、测温、查验行程卡和核酸检测报告等制度。国庆期间不使用的电气设备要确保及时切断电源,长期通电的设备要检查线路,防止电气火灾隐患或事故发生。强化实验室、学生食堂、学生公寓、机房、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于检查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四、严格落实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各中心需将安全自查情况表和国庆节期间放假通知及值班安排表于9月29日前报学院办公室备案,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406986200@qq.com,纸质签字盖章的书面材料报下沙校区3N102办公室冯老师处(联系电话:86843853)。各中心需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落实安保措施,加强生活区巡查,健全值班应急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如发现危及校园安全的不稳定因素,须及时采取措施,并向有关部门和负责人报告,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假期疫情防控健康监测报告不间断。
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