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非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招聘人数
继续教育学院财务管理1人
二、主要岗位职责
1.负责学院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2.协助做好学院各类费用的核算和结转。
3.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任务。
三、应聘条件
1.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踏实。
2.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能力。
3.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4.学历学位:本科学士,具有中级会计职称可放宽至大专学历。专业为工商管理类会计学、财务管理方向,财政学类。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13日及以后出生)。
6.有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7.能在2024年1月13日之前正式入职。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1.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3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不设现场报名。电子邮箱:jxjyzhb9606@163.com。
(3)应聘材料:应聘者应向用人部门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如下材料:
①《浙江理工大学非事业编制员工公开招聘报名表》;
②个人简历,身份证、职称及相关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若应聘人员为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审核与考试
继续教育学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所应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如少于等于15人,将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满分为100分,按100%计入总成绩;若多于15人,则采用笔、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按40%、面试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笔、面试需到校进行,其他具体安排和要求届时通过短信通知相关人员。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3人。少于3人由继续教育学院决定是否取消招聘计划。若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
3.体检、考核
面试后,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工作办法进行,时间、地点由用工单位指定,费用由受检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继续教育学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4.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用工模式及待遇
1.本次聘用人员为劳务派遣人员。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2年(试用期2个月),其人事关系属于劳务派遣公司。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其缴纳各类险金。试用期内如发现不适合应聘岗位的,将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人员薪酬待遇参照浙江理工大学有关办法执行。
3.聘用人员执行国家法定假节日休息制,不享受寒暑假。
六、补充说明
1.拟录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时间内与继续教育学院协商不成者,继续教育学院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2.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信息不全或与事实不符,继续教育学院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七、联系方式
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928号,电话:0571—86843853。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