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继续教育研究项目申报及2023年度继续教育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02    被阅览数: 次    来源: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继续教育研究与改革创新,浓厚教研氛围,提升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学校继续教育教学事业发展,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继续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管理

研究项目设立一般A类项目和一般B类项目,原则上每类项目不超过5项,一般A类项目每项资助经费5000元,一般B类项目每项资助经费3000元,项目研究期限均为1年,继续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承担项目经费并负责项目管理。一般A类项目验收时除提交相应的结题报告书、研究报告外,还需至少公开发表教育研究论文1篇,项目完成并参加学校统一结题验收后可认定为校级一般项目。一般B类项目结题验收时应提交结题报告或对学院发展具有较高价值的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制度设计、方案策划、意见策略等,项目由学院组织结题验收后认定为院级课题。

二、申报对象

学校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等熟悉继续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的教职工,熟悉继续教育教学工作的本校退休教职工。一般A类项目申报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项目申请者最多主持一项,共同参与不超过2项,近3年有校级及以上课题在研或被取消或撤销者,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已立项的校级及以上级别课题不再重复申报。

三、项目选题范围

1.项目选题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扣新时代高等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理念,结合2024年学校、学院工作要点,立足当前、着力解决继续教育发展过程的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着眼长远,探索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教学改革、教学管理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

2.项目选题应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可操作性,围绕继续教育教学与管理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改革研究与实践探索,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近三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在研究内容相同无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3.项目选题指南如下。

一般A类项目可参考以下选题范围。

(1)继续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实践研究

(2)继续教育学生党建思政工作研究

(3)继续教育信息化、数字化建设与改革发展

(4)继续教育课程思政建设改革与实践

(5)继续教育招生策略研究

(6)非学历继续教育发展与改革研究

(7)继续教育保障工作研究与实践

(8)继续教育财务工作研究与实践

(9)继续教育安全工作研究与实践

一般B类项目可参考以下选题范围。

(1)学历继续教育成绩管理研究与实践

(2)学历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

(3)自考全日制助学教学管理模式改革与创新

(4)全日制培训学生管理实践与探索

(5)中小学教师能力素养提升研究

(6)乡村振兴暨“新农人”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研究

(7)浙江省“千万工程”经验专题培训研究

(8)继续教育助力“三支队伍”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9)数字赋能纺织产业提质升级培训项目研究

四、申报时间安排

1.项目申报。9月5日前将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报继续教育学院陶炳增老师处,纸质稿一式2份,电子稿发邮箱。办公室:文一校区203办公室(下沙校区3-N102),电话:88929605,电子邮箱:taobz@zstu.edu.cn

2.学院评审。9月20日前,学院组织项目评审,经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报教务处备案。

五、2023年度项目结题验收

学院立项的2023年度继续教育研究项目目前已到期,请项目负责人在9月5前将结题材料发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陶老师处,纸质稿一式2份,电子稿发邮箱。如需申请延期,请填写延期申请表报备学院。


附件:

1.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研究项目申报书

2.浙江理工大学继教教育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