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下半年面向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工作,充分发挥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引领作用,现就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项目类型:集中授课形式的常规培训项目。
申报单位应秉持“铸特色、创标杆”的理念,充分彰显培训项目的高品质与独特性。申报单位依托学校优势,聚焦学科、专业特色申报培训项目。
面向学段:幼儿园、小学、初中、中等职业教育
面向学科:幼儿园全科、中小学各类学科、中职专业课等
二、项目申报及实施要求
(一)培训工作重点
1.强化教育家精神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的重要指示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深化教育改革为动力,立足我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统筹好教师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培训,设计能够紧跟时代发展、体现先进教育理念的教师培训项目。
2.加强重点领域教师培训。加强重点领域教师培训。持续推动学科教师能力提升,加大思政课教师、心理健康教师、中小学科学教师、人工智能教育教师、劳动教育教师、足球教师等对象的培训力度。继续深化新课标培训,强化育人方式、育人理念变革,全面提升教师的执教能力与新课程实施能力。积极探索创新培训模式,着力解决山区海岛县和农村学校教师的培训难题,鼓励各机构开展各类定向项目。加强校本研修管理者培训,提升校本研修项目的指导、监督、管理和评价能力。
3.助力教师学历提升。鼓励各培训机构面向中小学教师开设政治、英语、教育学综合等科目的培训项目,提升教师的政治素养和英语语言能力,夯实教育学理论基础。鼓励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积极对接各县(市、区)需求,面向中小学教师试点开设部分专业的研究生课程班,畅通培训课程与学位课程的学分转换渠道,探索教师培训与学历教育的衔接机制,帮助教师提升学历。
(二)严格培训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团队
要以本机构资质认定的培训学科类别范围和专业特色设计、申报培训项目,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申报单位的正式员工,具有和申报项目相关的学科专业领域特长,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每人至多申报4个班期,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多个培训机构中申报项目;申报前要与拟定的授课教师做好沟通,不得随意填报,项目审核中将对授课教师进行随机抽查。
2.项目设计
各办班单位严格按照教育厅《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浙教师〔2010〕17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师〔2014〕14号)《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管理规程(试行)》(浙师质监〔2014〕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办学,严格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严格按照《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浙教师〔2016〕71号)《中小学校长分层培训学分结构指南》《特殊教育教师分层培训学分结构指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分层培训学分结构指南》(浙教办师〔2016〕83号)等文件要求,研究教师专业成长规律,设计项目方案和实施培训项目。
3.项目规模
每个培训班名额原则上不超过60人,至少配备1名专职班主任;要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充分考虑基础教育教师教学工作特点,尽量缓解工学矛盾,尽可能安排在假期或双休日。各办班单位应整合各方优质资源,为培训项目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教学和后勤保障。
4.培训模式
根据《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不同学段不同层次的培训,其学时分配按相应的比例设计理论类课程与实践类课程(初级4:6,中级5:5,高级6:4)。其中,实践类课程是指以培养学员实践意识、行动习惯和操作能力为旨归的课程。一般以学员课堂教学、观课议课、模拟教学、技能学练、实验操作、参观考察、团队拓展等培训形式实施的课程均属于实践类课程。
5.办班时间
培训项目举办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12月30日。
6.申报材料
根据申报的培训项目类型,严格按省教育厅最新发布的培训申报书填报相关内容。每个培训项目申报书均需通过“浙江省教育厅教师培训管理平台”进行申报(二级账号由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科负责注册、下发到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书的填写必须规范、完整。
(三)严肃培训项目承诺
经审核公布的培训项目必须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原则上不得调整。线下授课形式不得随意调整为线上授课。如确有特殊情况需作较大调整的,须报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向参训学员作充分说明取得理解,且允许学员退选。具体培训课程表须在培训项目开班前5日在培训管理平台上公布。省教育厅将跟踪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变动情况,并适时通报。
(四)严肃培训资金管理
根据《浙江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浙财行〔2022〕13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教师培训相关问题的通知》(浙教办计〔2018〕88号),各地在属地范围内举行的教师培训,经费标准按当地规定执行。省级教师培训机构举行面向全省教师的培训,经费标准按照浙财行〔2022〕13号文件规定执行。培训方案必须明确总收费标准及所含的住宿费、伙食费等各分项费用,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五)严格培训纪律和质量监控
承办单位要严格学员培训纪律和生活纪律,加强管理,做好安全教育,防止意外发生。对不能认真完成培训任务的教师,要及时反馈给派出单位和当地教育局。凡涉嫌违规的培训机构和培训对象,均按《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规程》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三、申报工作进程安排
1.6月10日,发布申报通知。
2.6月10日至6月25日,学院组织人员设计培训项目,按要求填报申报书。因本次申报时间紧张,请各学院严把项目质量,避免培训项目因申报质量不高而导致项目最终未通过审核。
申报材料电子稿要求:WORD文档。文件夹名称:XX学院申报材料。每个项目文件名称为“年份+序号+项目简称”。(例如:2501+“多彩课堂”引领下的中职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研修班)申报书电子稿发送至zstupxk@zstu.edu.cn。
4.7月1日前,学院组织省级项目评审并将意见反馈相关项目负责人。
5.7月3日前,项目负责人根据反馈意见修改申报书,上传至省师训管理平台,确认平台上传的各项信息与申报书一致。
6.7月5日前,继续教育学院完成省师训平台审核上报。
四、申报工作联系方式
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人:施培丰 0571-86845523
办公地址:浙江理工大学下沙校区大剧院辅楼302办公室
附件:
附件1.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自主选课集中培训项目申报书
附件2.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浙教师[2016]71号
附件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长分层培训学分结构指南》《特殊教育教师分层培训学分结构指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分层培训学分结构指南》的通知(浙教办师[2016]83号)
附件4.浙江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浙财行〔2022〕13号)
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