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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4-14 点击数:

各教学点: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行为,深入了解各教学点本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及教学辅助管理工作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学院决定在近期开展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为2023年4-5月。采用教学点自查、学院抽查的方式。全面检查教学实施与管理情况,包括教学秩序、教学运行、教师教学和教学辅助管理等方面工作,查找教学各环节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各教学点可根据实际情况,创新自查方式,突出重点,强化成效。

二、主要检查内容

1.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包括培养方案落实及实施情况。

2.面授教学组织情况。包括开课安排、师资配备、课堂授课、作业布置批改、学生到课等情况。

3.线上教学管理情况。包括学习任务通知、学习进度督查等情况。

4.过程管理台账情况。包括学生点名卡、试卷、成绩单、考场记录等情况。

5.202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

6.本学期以来学生学籍异动(休学、复学、退学)情况。

7.开学初工作通知规定的各类教学文件及教学资料的归档情况。

8.其他事项。

三、相关检查要求

1.各教学点应结合实际,根据检查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客观分析工作进展、总结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改进的措施等,形成自查报告。自查表和自查报告(纸质签字盖章)于5月30日前寄交学院,电子稿发邮箱。

2.学院将安排人员开展教学工作情况抽查,通过实地检查相关资料台账、随机抽查教师授课及学生上课情况、开展师生座谈等方式全面了解相关情况。

3.教学检查结果将作为教学点年度考核及评优和招生专业设置的主要依据。

希各教学点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本着“以检查促改进、以检查促规范”的精神和“对学生负责、对学校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认真规范做好各项教学辅助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教学管理质量和水平。

联系人:胡老师,电话:0571-86843806,邮箱:pe_huhancheng@126.com。

附件: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检查自查表及自查报告(略)



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