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文件的要求,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对我校2023年校外教学点备案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6日—2023年1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2023年1月3日前与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系。联系电话:18057139759,电子邮箱:29710713@qq.com
附件: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情况汇总
继续教育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