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继续教育学院内设机构和岗位设置方案》,为做好学院内设负责人岗位选聘工作,参照《继续教育学院内设机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继教党〔2020〕3号)相关规定,经继续教育学院党委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强化实绩导向和人岗相适,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相关制度和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二、岗位与职数
序号 |
岗位 |
职数 |
人员类型 |
1 |
同等学力申硕项目办公室主任 |
1名 |
在编 |
2 |
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
1名 |
在编 (辅导员) |
3 |
教务科科长助理 |
1名 |
非编 |
4 |
助学管理科科长助理 |
1名 |
非编 |
三、任职资格
(一)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应当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大学本科毕业的,应当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三)提任学院内设机构干部的,事业编人员一般应该在八级职员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非编人员一般应已完成两轮聘期(按每聘期2年)。
(四)提任学院内设机构干部正职的,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担任内设机构干部副职的,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通知
按竞争上岗方式,公布岗位、职数、资格条件和选聘程序等。
(二)意向填报
有意参与选聘的教职工可填写报名表(附件1),请将电子版及有手写签名的报名表于6月27日20时前发至邮箱158739074@qq.com。
(三)选拔聘用
1.资格审查。对相关教职工进行资格审核。
2.确定考察对象。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或视情组织面试),综合个人表现、人岗相适以及工作需要等情况,由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发布考察预告,公开征求意见。学院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优缺点、人岗相适度等进行全面、客观、准确、公正的了解。
4.学院党委会议根据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5.公示。在全院范围对拟任用人选进行公示。
6.对公示公告期间无异议或不影响任职的,正式行文聘任。
五、相关说明
(一)内设机构负责人任期内校聘岗位身份不变(岗位调整除外)。
(二)同等学力申硕项目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任用期限与职员岗位聘用时间一致。
(三)内设科长助理任用期限与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一致。原则上两年后进行新一轮选聘。
中共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委员会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