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学点: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点管理,现就进一步规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收费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依法依规办学
各教学点须全面贯彻国家有关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方针政策,坚持依法依规办学。要从维护学校形象和声誉的大局出发,对学生、对社会高度负责,规范办学行为。
严禁各类违规办学行为。坚决禁止:
1.点外设点;
2.虚假宣传、夸大承诺、买卖生源、恶性抢夺生源、委托第三方违规招生;
3.管理混乱、落实不力、虚报瞒报等。
二、严格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
1.严禁代收代缴学费。教学点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督促学生及时足额直接向学校财务部门缴纳学费,严禁任何教学点、机构或个人代收学费。
2.严禁违规收费。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包毕业费”“平台使用费”“毕业论文指导费”等违规收费项目,严禁超标准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捆绑收费、搭车收费等行为。
三、健全监管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1.加强日常监管。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教学点巡查和专项检查,加强对各教学点全过程监管。
2.严肃追责问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警示、限期整改、暂停招生、终止合作协议等。
特此通知。
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