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
为了做好202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及毕业档案材料整理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查
1、毕业生资格审查名单的确定
毕业生资格审查名单由各教学点根据教务管理系统中在册学生基本信息结合专业、学制年限初步确定,学院终审后确定。
2、毕业标准
同时达到下列条件的注册学生准予毕业:
(1)通过成人高考,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录取并取得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籍者。
(2)在学院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
(3)德育合格者。
(4)通过毕业论文 (设计) 考查,且成绩合格者。
(5)完成毕业生图像采集,且照片校验通过者。
(6)缴清学费者。
3、审查程序
(1)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
各教学点在4月6日前清查是否还有未参加拍摄的学生。每位毕/结业生务必参加拍摄, 否则不能取得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所有毕业生在4月30前务必拿到新华社图片社的照片。个别还未拍摄的学生请关注微信公证号“浙江高校影像”/服务/,阅读“补拍须知”后在公众号个人中心/我的预约填写个人信息,预约拍摄。
(2)登录学信网核验本人学籍信息及学历照片,要求3月底之前学生本人登录学信网并核查无误,如有问题及时联系学院处理。
(3)将所有课程的成绩输入教务管理系统(包括论文成绩),打印学生学业成绩表。
(4)教学点根据毕业/学位授予标准,填报“毕业(授学位)资格审核总表”。在报资格审查表时一并上交已由新华社图片社拍摄的学生照片(纸质版+电子版),电子版照片以学生身份证号命名。
(5)本科(专升本)学生必须5月7日前完成论文答辩,确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二、档案材料整理(具体参照档案材料填写及整理规范)
1、学生档案材料整理
各教学点根据资格审查的结果,整理学生档案材料(休学/延长学期时间的学生材料待毕业时再进行组档),档案材料包括:
①毕(结)业生登记表 (1份)
②学生学业成绩表(必须从教务系统中打印)(1份)
③获奖材料复印件
2、需提交我院存档的材料整理
教学点根据资格审查的结果,整理学校存档材料,包括:
①毕(结)业学生登记表 (1份)
②学生登记卡(1份)
③学生学业成绩表(必须从教务系统中打印)(1份)
④毕业论文(设计)一览表(1份)
⑤毕业设计(论文)原件(须使用学院统一的封面装订)
三、学位授予审核工作
1、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执行学生入学时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
2、教学点负责初审、汇总符合授予条件的学生信息,并填写毕业(授学位)资格审核总表,5月15日前报学院,学院审核通过后统一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四、毕(结)业证书发放工作
1、学院根据毕业资格审核通过名单,打印毕(结)业证书清样。
2、教学点把档案材料(学生/学院留存)送我院审查。
3、教学点对审核完毕的学生档案材料进行封装并粘贴密封签。
4、教学点把密封后的学生档案材料送我院加盖骑缝,领取毕(结)业证书。
5、证书发放完毕,教学点将签领单存档备查。
五、各项工作日程安排
1、本科论文(设计)答辩:5月7日前
2、毕业资格审核/审核材料报送及档案材料盖章:5月15日~6月2日
3、证书发放:6月25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审查所需的各种表格请见附件,切勿自行制作或更改。
2、毕业(授学位)资格审核总表、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须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中纸质版须加盖站点公章)。
3、档案材料的填写和整理规范请按我院提供的标准执行。
4、通讯地址:
杭州市文一路118号 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邮编:310012,联系人:陈老师 0571—88495013
附件:毕业生材料整理规范及相关附件表格
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