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生家庭信息数据填报的通知
各函授站(教学点):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精神,需采集学生相关信息,以实现个税抵扣相关信息共享,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填报信息要求
由函授站(教学点)负责通知到每位在读学生,做好个人信息完善工作;
1.学生认真核准本人姓名、身份证类型及号码、学习起始日期及是否在职。
(1)如学生本人在职则只需核准个人姓名、身份证类型及号码、学习起始日期即可,无须填写其他信息。
(2)如学生本人不在职则需填写父母或监护人的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等相关信息。
2.上述所有信息填报均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
3.学生本人须为本人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4.学生填写信息需填写诚信承诺书,由函授站(教学点)长期留存备查。
二、完成时间
2019年3月1日前完成核准及填报工作;
三、填报方式
学生本人登录“E浙理” http://stu.zstu.edu.cn/webroot/decision ,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学号,密码:身份证后六位,X的注意大写)。在“业务办理”找到“信息核准补录-继续教育”,填写完整个人信息,核对准确无误后提交即可。
此项工作涉及学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望各函授站(教学点)务必认真负责地通知到每位学生,提醒学生本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准确、及时做好填报工作,不要代学生录入相关信息。
附件:父母(监护人)信息录入承诺书
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1月10日